(2013年12月29日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上)
各位代表:
区十七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在广泛走访选民、深入了解民情、认真收集民意的基础上,积极向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截止到12月29日10时30分,大会没有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96件。
上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初步分类整理,属于区本级职权范围的有127件。其中,涉及经济发展方面的16件;民生方面的44件;城市建设及管理方面的32件;社会综合管理方面的27件;其它方面的8件。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内容详细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总体质量较高。根据《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定》,这些建议将由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另有超出区本级职权范围的69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归纳整理后,将交由市人大代表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