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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5年06月29日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5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对区人民法院2014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和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坚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强化执行管理,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所提升,执结了一批积存疑难案件。为维护我区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2014年区法院共收案4836件,结案3707件,结案率76.7%;2015年1至4月共收案2576件,结案989件,结案率38.4%。


      1.强化执行措施,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区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穷尽执行措施,执行案件的结案数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法院内部审执配合。加强立案、审判、执行间的协调配合,在立案审判阶段加大诉讼保全工作力度,为顺利执行创造条件。二是加大财产查找力度。按照被执行人的身份和相关信息,由执行员利用省高院网络查询系统查找账号信息,再到房管、车管、证券和银行等单位查询房屋、车辆、证券和存款等具体情况,做到每案必查。三是灵活运用执行方式。对查找到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方式进行执行;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司法拘留等方式 ,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四是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2014年来共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39次,集中优势力量突击解决疑难执行案件。五是清理积存案件。努力化解了多起困扰多年的陈年积案,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受理的执行信访数量下降,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六是实行司法救助。对双方当事人都是自然人,申请人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积极申请区财政资金进行司法救助,2014年来共救助执行案件6起,救助资金71.4万元。


      2.加强制度建设,执行工作不断规范。区法院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制度,调整分段集约的执行工作模式,制定了覆盖执行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的6个规范性文件,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执行工作的流程管理。制定了执行工作操作指南,细化了对执行案件立案、查处、裁决、结案等多个环节的管理,明确职责,使执行工作更趋规范化。二是执行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重新制作了执行风险预告书、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在加强风险告知的基础上,让申请执行人与法院共同进行财产查找,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完善分段集约执行制度。针对分段集约执行的执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完善,执行实施权中的调查权和处分权衔接更加紧密,执行审查权对实施权的监督更加到位。


      3.重视队伍建设,执行能力不断提高。区法院重视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公正廉洁意识和执法水平。一是人员配备适度倾斜。在人员调整过程中,优先考虑执行队伍人员配备,将年轻法官充实到执行队伍中。目前区法院执行局共有执行法官29人,比2013年增加了6人。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每周三召开局务会,研讨业务知识,分析疑难案件,开展法律培训,执行队伍的业务素质有所提高。三是培养法官团队协作、刻苦工作的精神。2014年执行法官年人均结案161件,全院全部执行到位结案的案件1825件,比2013年增长5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陈年积案压力大。因多年未执结的案件造成的信访量处在全市前列,部分案件的执行周期过长,结案困难。二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年来执行案件一直处于增长态势,2014年,执行法官年人均承担案件210余件,执行结案的难度大,久执不结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执行队伍不够稳定。四是个别执行法官法律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需进一步提高。五是部分执法装备还需进一步优化。


      三、建议


      1.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清理积存信访案件。要集中一段时间,抽调精干力量,清理消化执行信访积案。对多年上访的执行案件要认真甄别、逐一研究,具备执行条件的,尽快执行;不符合执行条件的,依法终结执行程序,尽快解决陈年信访案件给法院工作带来的压力。


      2.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要在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行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刚柔并济地采取执行措施,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要讲究执行艺术,创新执行方式,不断完善执行措施,提高实际执结率。防止新案变积案,尽早实现执行案件整体良性循环。


      3.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大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司法改革的相关精神,继续深化完善执行工作制度,整体推进执行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行,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提高执行工作的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4.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水平。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执行力量,改善队伍结构,提升执行队伍的敬业精神,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切实改善消极执行状态。要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制度,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见法官难的问题。要稳定执行法官队伍,提振工作信心,适度在人才选用机制上向执行队伍倾斜,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执行队伍。进一步加强现代化办案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提高办案的科技化水平,满足新形势下开展执行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法官的执行水平和能力,减少久拖不执、久执不结、随意终结的现象,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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