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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2016年6月23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旭国

    为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在我区得到更好地贯彻实施,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16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王旭国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具体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组采取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走访调研了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红旗街道、泡崖街道、甘井子街道以及残疾人托养中心等19个相关部门和单位。6月6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区特殊教育中心、甘井子障碍者就业培训基地、中华路街道永明社区康复站、革镇堡街道春阳阳光家园日间照料站等4个单位,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的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各类残疾人3.03万,已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12085人,其中肢体残疾人5438人,听力残疾人1299人,言语残疾人71人,智力残疾人1791人,视力残疾人1256人,精神残疾人1622人,多重残疾人608人。
    2011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采取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法律宣传等一系列措施,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医疗、社会保障等工作,残疾人基本需求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质量和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提高。我区的各项残疾人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2016年获得了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管理服务体系完备,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加强残疾人管理网络建设。成立了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副区长任主任,3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了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在全区14个街道分别成立了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均配备了专职残联理事长和一名专职联络员;185个社区(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均配备1名残协专职委员并纳入社会工作者平台管理,实现与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形成了区、街、社区(村)三级残疾人工作管理服务网络。二是完善各类制度和政策。我区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编制实施了甘井子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区政府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征收和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年累计使用11886万元。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形成,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一是开展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区1979名残疾人得到低保救助,其中,1、2级残疾人的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915元;3、4级残疾人提高到每月732元。放宽重度精神残疾的残疾人低保政策,对年满18周岁依靠父母退休金生活且无劳动能力的,可以不计算家庭收入,单独纳入低保范围。二是残疾人专项补贴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1月起,我区开展了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工作,对2级以上残疾人发放每月55元的护理补贴,对低保范围内的残疾人发放每月70元的生活补贴,“双项”补贴受益人数达到6110人。三是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殊扶助。区政府对残疾程度达到3级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予以扶助。2016年共有1129人领取每年3600元的特殊补助,同时可享受每年最多90天、每天150元的护理补助。四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志愿者、机关干部,在重大节日及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低保边缘户,捐献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生活物品。五是对突发重大疾病进行临时救助。对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贫困残疾人,提供每年不超过1600元的临时救助。六是积极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将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重度残疾人逐步纳入残疾人托养体系,全区共482名残疾人享受到集中托养服务,631人享受到日间照料服务,2435人接受居家托养服务。
    (三)集中就业和分散就业相结合,残疾人就业状况相对稳定。一是维持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落实福利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帮扶残疾人集中就业。目前我区共有福利企业67家,集中安置残疾职工1401人。二是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5年来共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4450人次。三是开展“支持性就业”。2014年11月,作为全国7个“支持性就业”试点单位之一的障碍者就业培训基地正式启用,该基地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性就业服务、庇护性工厂三项功能于一身,长期保有20名智力残疾人接受培训和工作,现已有6名残疾人走上工作岗位。四是积极鼓励残疾人兴业创业。提供就业援助,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制定实施残疾人创业扶持办法。扶持盲人按摩院19家,扶持90户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实名安置残疾人就业1480人。
    (四)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基本得到保障。一是积极构建康复训练服务体系。整合社区功能训练活动站和配备了康复训练器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训练资源,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对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指导。年均开展康复训练指导7200余人次。二是建立残疾人康复制度。将残疾人康复指导服务纳入《甘井子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细则》当中,确保残疾人康复工作常态化。三是做好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全区建立了14个投药救助点,定期免费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发放日常用药,年均服务人数达到610余人。四是开展抢救性治疗。我区建立了完善的残疾人康复救助保障机制,明确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5年来,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97例,1066名肢体残疾人、85名智残儿童、181名脑瘫和自闭症儿童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五是合理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落实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的基础上,筹措资金,先后为133名低视力残疾人配用助视器,为3266名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手杖、腋拐等辅助用具。
    (五)残疾人义务教育稳步发展,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落实。一是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2014年,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实验项目在我区正式启动,区政府动员和引导轻度残疾儿童进入普通中小学校就读。截至2015年秋季,甘井子区开展随班就读的中小学校达到70多所,随班就读学生共计128人。二是发挥特殊教育中心作用。我区的特殊教育中心集教育、康复、培训、指导等功能于一体,并向学前和职业教育延伸,主要吸收中度残疾儿童入学,目前共有专职教师46名,招收残疾儿童165人。三是开展“送教上门”。对因重度残疾不方便入学的35名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四是开展助学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助学资金,保障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5年来,共为1778人提供助学金。
    (六)文体活动日益多样,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一是定期开展文体活动。组建了残疾人合唱团,定期开展训练和演出,并以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为依托,每年举办文艺汇演或者趣味性运动会。二是注重培养残疾人运动员。我区培养的残疾人运动员多次取得国际国内大赛的优异成绩,2012年,我区残奥运动员张立新在伦敦残奥会上夺得2枚金牌。
    (七)无障碍建设持续推进,残疾人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区政府制定了免费改造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计划,先后为67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为486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家居环境改善。二是推动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5年来,新铺设盲道砖道路35条,主要道路基本实现无障碍路口,大型公共设施均进行了无障碍建设或改造。
    (八)残疾人法律援助有效开展,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一是对残疾人进行法律援助。5年来,共对670人次残疾人开展了法律援助,占法律援助案件的12.3%。二是放宽对残疾人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我区降低了对残疾人进行法律援助时经济状况审查标准,只需要残疾人提供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即可享受法律援助,并进行快速办理。三是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甘井子区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的通知》,在各街道成立法律援助点,在各社区成立法律工作站,定期为残疾人开展法律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区的残疾人保障工作虽然成果显著,但与残疾人不断增长的社会保障、就业、就医和就学需求相比,还有距离:
    (一)部分残疾人生活仍存在困难。截至2015年底,领取低保金的残疾人占总低保家庭的34.85%,贫困残疾人占贫困人口的比例较大。个别缺乏就业能力,又不符合低保救助标准的残疾人,依然生活在贫困边缘。
    (二)残疾人就业状况仍然艰难。目前就业的残疾人占劳动适龄阶段残疾人总数的42.7%,还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无法就业。在已经就业的残疾人中,同工不同酬、受到歧视的现象仍然存在。5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市场竞争和有关优惠政策调整的影响,福利企业数量由107户萎缩至67户,集中就业残疾人数量由2188人减少至1401人。此外,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不足,也给残疾人就业带来了困难。
    (三)社会化助残氛围不够浓厚。当前通过社会慈善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扶残助残的渠道还不够丰富,助残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不能完全满足残疾人的多样化需求。
    三、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是一项长期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十三五”规划中有关残疾人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和无障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公益性项目经费投入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加强事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要不断完善残疾人生活保障政策体系,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研究并妥善解决目前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的生活困难。要不断完善医疗康复、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体系,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要对各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开展培训,指导他们全面掌握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各项救助政策,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加大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管理和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残疾人集中就业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开拓残疾人分散就业渠道,积极开发适宜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拥有平等就业的机会。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残疾人就业需求,大力开展适合市场需求、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术能力,努力改善残疾人的就业状况。要严格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规编制和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际使用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营造助残扶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树立残疾人自信心,引导全社会切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使残疾人更有尊严的生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挥好公益性组织、慈善团体和各界爱心人士的作用,为慈善组织精准助残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吸纳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开办残疾人康复、日间照料、残疾人职业教育、残障儿童托养等机构,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帮扶模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广大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甘井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甘井子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6月2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井子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多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育、就业、康复等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不断增强,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会议指出,残疾人保障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不够强,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仍需提高等问题。为此,建议区政府: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长期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十三五”规划中有关残疾人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公益支持和宣传报道力度,加快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紧密结合法律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要大力引导残疾人坚持好、传承好“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依靠自身努力获得更有尊严的生活。要健全扶残助残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2.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帮助残疾人就业是解决残疾人家庭生活问题最有效、最现实的措施与途径。残联、民政、人社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法规政策,有效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积极为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搭建服务平台,通过职业培训、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为残疾人自食其力提供更多机会。要着力强化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力度,探索建立健全对残疾人的精准帮扶工作机制,解决他们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残疾人同等享受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要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领导,统筹安排,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残疾人生活幸福指数。要加快区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康复活动站的服务和功能,努力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高效便捷的康复网络。要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培训、康复医疗、照料托养等残疾人服务机构,不断满足残疾人的多方面、多层次需求。要加强无障碍环境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强化对现有环境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为便利残疾人生活提供良好条件。要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加大对困难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加强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我区的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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