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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教科委对全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从增进民生福祉、建设体育强区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扎实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区成功承办了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体操项目、大连国际徒步大会分会场等赛事活动,曾获全国“全民健身周”活动先进单位、辽宁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单位、“千秋建设杯”全国健身秧歌及健身腰鼓大赛一等奖等荣誉,全民健身工作持续保持省市领先。
    1.加强领导,依法治体,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近年来,区政府不断加大贯彻实施条例的组织领导力度,按照全民健身工作“三纳入” 要求,制定了《甘井子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在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中,将全民健身工作细化分解,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由分管副区长主持建立了文体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具体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安排,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体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认真落实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六项指标 ,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体育公共服务。承接了市政府下放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邀请国家体育总局专业人员来我区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便于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有关规章和标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2.增配场地,完善设施,全民健身条件逐步改善。区政府结合提升城区功能,逐年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将老甘井子电影院改造为建筑面积4000余平方米的市民健身中心,投资3000万元完成了占地2.4万平方米的区体育场改造任务。以城市街道体育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重点,建成体育场地10类300处,安装室内外健身器材4226件,实现全民健身路径 173个社区(村)全覆盖,城区形成“10分钟健身圈”,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工作逐步推进,打造了遍布区、街、社区(村)的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全区群众的健身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至“十二五”末期,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达到0.8平方米。
    3.健全组织,锤炼队伍,全民健身工作形成合力。在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全区成立区级体育协会10个,其他各级各类体育协会组织1000余个,现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500名,形成了以体育协会为依托、以社体指导员为骨干的群众体育组织架构。职能部门注重做好对体育组织和社体指导员的管理和服务,通过经常性的培训和执证上岗制度建设,优化了人才结构和素质,增强了队伍活力。这些协会组织、社体指导员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广泛发动和科学指导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全民健身大众化的良好氛围。
    4.丰富形式,打造品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我区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把全民健身日 活动延伸为“全民健身月”,大力宣传普及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和赛事。街道、社区(村)突出各自的地域和人文特点,积极开发特色体育项目,创建了“百城千村”健身气功、大连湾足球等优秀品牌。青少年体育工作扎实推进,各学校不仅注重增强学生体质,开创出大课间、集体舞等校本特色项目,还致力于优秀体育人才的选拨、培养和输送,区青少年体校被评为国家一级高水平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基地。我区还连年承担国民体质监测任务,定期组织各类人群参加测试,为指导人们科学健身提供依据。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全区体育人口 目前已达到53%,居民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1.落实条例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单位对全民健身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相应的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不同部门和单位、不同年龄人群之间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不均衡,全民健身组织的组建和作用发挥尚具潜力。
    2.公共体育设施相对不足。近几年,我区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但相对于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尤其是人口老龄化趋势,体育基础设施总量仍显不足,居民开展健身活动的条件受限。群众关注的新市民健身中心规划项目推进迟缓。
    3.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虽然我区涌现出刁秀英、于林宝等国家级社体指导员,但社体指导员总体数量不足,素质提升尚具空间。现有的社体指导员大多为退休人员,年龄偏大,以主动志愿服务为主,但从长远来看,需要吸引更多的体育专业人才加入到社体指导员队伍中,壮大数量,提高健身指导水平。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1.突出政府主导,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深入开展。区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促进群众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民生工作,坚持以满足全区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民健身工作的实质性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大领导和组织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构建各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体育部门要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和方法,发挥谋划、协调、组织、推动作用,善于引导、整合各方面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参与和捐助,推动我区顺利完成全民健身“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2.加大建设管理力度,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布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对新建、改扩建住宅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坚持适度超前规划、合理布局、同步建设;对老旧城区和涉农地区的薄弱环节,要搞好调研摸底,加快建设进度,消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的盲点。结合城建“五个一”工程,加快体育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丰富场地设施种类,并注重“建管结合”,做好后续的管理维护,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就新市民健身中心项目,向上级部门积极反映,加强市区之间的统筹协调,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3.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要增强政府体育公共服务效能,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依法保障居民的健身健康权利。积极争取、用足用好国家、省、市的配套资金支持和奖励政策,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倾力打造我区全民健身活动的传统、特色品牌。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探索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新模式,推动我区相关行政许可、监管工作逐步走向成熟,为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丰富体育市场供给,形成对政府投入的有效补充。积极探索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建设,对区内体育场地场馆设施及经营运行等信息实行网络整合,向公众提供体育信息服务,打造智慧体育 。
    4.抓好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培养群众的健身意识和习惯,推进多样化、个性化健身,促进各个地区、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均衡开展,实现体育健身生活化。推进社体指导员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逐步扩大培训覆盖面,落实相应的表彰奖励机制,增强社体指导员的业务素质,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咨询、健身辅导等服务。建立社会体育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吸纳更多的体育业内人才、退役运动员等投身全民健身服务。加强对体育协会组织的引导、扶持、规范和服务,扩大单项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身指导站点等各类全民健身组织的数量和范围,切实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引领辐射作用,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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