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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7月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倪金飞,副主任李传谊、王旭国、赵信、周晓春、魏金荣参加会议。区法院院长刘锟,常委会机关同志列席会议。倪金飞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院长刘锟所作的《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区法院自2015年5月正式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行工作以来,依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去行政化”的改革思路,制定实施了改革方案与实施细则,取消了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权,改由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真正实现了还审判权于法官与合议庭;副院长办理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增强了办案力量;建立了“专业法官会议”、“庭长联席会议”和案件评查制度,严格限定了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院法官的责任感明显增强,结案数量和服判息诉率显著提高,发改率与信访案件逐步降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审判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审判权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与会人员对法院的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会议同时指出,一年来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只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初步尝试,尚待进一步深化,要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努力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议区法院:
    1.加强组织保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准确把握省市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试点改革方案,要建立和完善与改革相关的配套制度,使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责清晰,尽快适应改革要求,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强业务培训,努力缩短改革调整期,共同完成改革任务。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制度体系,加强司法责任和岗位待遇的落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研究,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要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助推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效。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试点改革顺利推进。
    2.强化队伍管理改革,着力提升审判工作效能。司法体制改革关系到法院在职人员的切身利益,改革前后都要花大气力做好人的思想工作,努力营造人人认同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风气。要建立公平透明合理的考核考试机制,让每个人都能顺应司法改革趋势,积极参与改革,合理确定职业归属和角色定位。尤其要做好未入额法官的思想工作,做好改革过渡期间人员分流与转岗工作,努力保持队伍稳定,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要努力做好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工作和首次入额法官的遴选工作,进一步优化配置审判资源,要把能够独立办案、独立担责的优秀审判人员遴选入额,真正实现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3.创新运行方式,切实增强审判监督管理水平。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努力加强审判工作内在规律的研究,积极探索审判运行方式的创新。要明确员额法官与助理法官的工作分工,让员额法官更多地专注于怎么审、如何判等核心业务,努力增加办案数量;通过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实现案件诉前分流、审前分流、速裁分流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良性运行状态,努力化解案多人少的难题,让司法改革助推审判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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