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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贯彻实施《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6年10月27日

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

 

    为做好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实施《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报告及专题询问的准备工作,自7月份开始,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环资城建工委成员,分别到区城建局、执法局等部门和街道进行调研,召开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城管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工作座谈会,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基层和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自2010年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以《条例》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城市管理,建立“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机制,不断强化督查考评,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我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环境面貌进一步优化、美化。
  1.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区政府及职能部门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市民的城市文明意识和支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自觉性,为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一是理顺工作机制。2011年实行环卫市场化改革,同时成立了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全区环境卫生和作业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全区14个街道已有11个街道纳入市场化管理,由11家作业企业承担扫保任务。未纳入市场化范围内的营城子、革镇堡、大连湾街道,也按照《条例》的统一要求和全市统一标准由各街道自行负责扫保。二是强化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坚持“从墙根到墙根无死角”的原则,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爱我家园”和“冬日利剑”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清运生活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对占道经营、烧烤、“私搭乱建”等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和城市管理“顽症”。
    3.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城市管理保障能力。区政府坚持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所需资金。一是不断加大各项经费的投入力度,环境卫生管理刚性支出在政府公共财政中的比例不断提高,今年我区有关环卫的财政经费已达1.9亿元。二是添置、升级改造、翻新环卫基础配套设施设备。三是实施“一街多景”、“暖房子”、楼院改造、市政设施维修等工程项目,提升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为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工人扫保作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严格依法行政,确保长效管理落到实处。区政府及职能部门把强化城市管理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一是以《条例》为依据,加大了对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方面的执法力度,建立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对社区焦点问题、管理难点问题的巡查和考核。尤其是对媒体报道、上级交办、投诉举报、民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从优从速解决,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从速查处。二是制定一系列队伍管理、培训、执法规范等实施和考核办法,有效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和社会形象,为做好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三是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做到不留“死角”和“盲点”,做到每个网格内事事有人查,件件有人管,实现全区“精细化、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不断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条例》的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入,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人尽其责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二是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和配套建设滞后;三是保障经费不足,直接影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四是执法人员不足,装备落后,执法难,执法程序难以履行的困难和问题较为突出,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平台还未建立起来。                                 
  三、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社会媒体作用,对《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基本要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增强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坚决抵制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同时,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市民环境保护意识,使贯彻落实《条例》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各方支持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针对行政执法难度大,情况复杂,依法行政遇到的困难多、阻力大,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外,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效。因此,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和力量,形成执法合力,齐抓共管,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环境卫生顽症问题,确保执法的刚性成效和法律的威严,从而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
    3.创新工作思路,推动长效管理取得实效。要充分认清城市管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反复性,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一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平台,不断促进城市管理模式的转变,有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将未纳入市政统一管理的区域全部纳入到市环卫扫保体系,从根本上实现环卫工作的长效管理。三是结合开展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向纵深开展,实现无遗漏、无盲区,确保我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为人民群众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
    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要以机构整合为契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抓好执法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机制和纪律约束机制,确保每个执法人员明确法定权限,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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