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围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认为,《条例》自2010年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按照《条例》的要求,不断理顺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有了大幅提升。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区持续深入开展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一些城市管理“顽症”得到有效治理,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指出,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市容和环卫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展,区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也越来越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环境卫生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一是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配套相对滞后;二是保障经费相对不足;三是执法人员不足、装备落后、执法难等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建议区政府: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社会媒体作用,加大对《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基本要求的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常抓不懈,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坚决抵制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同时,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市民环境保护意识,使贯彻落实《条例》形成市民的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各方支持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2.理顺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要不断深化机构体制调整,进一步理顺街道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健全完善部门考评体系和问责制度,逐步解决权限交叉、效率低下的“多头管理”现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和力量,形成执法合力,齐抓共管,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环境卫生顽症问题,确保执法的刚性成效和法律的威严,从而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 3.创新工作思路,推动长效管理取得实效。一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平台,不断促进城市管理模式的转变,有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和执勤装备,确保环境卫生管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积极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和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将未纳入市政统一管理的区域全部纳入到市环卫扫保体系,从根本上实现环卫工作的长效管理。三是结合开展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向纵深开展,实现无遗漏、无盲区,确保我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要以机构整合为契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考核,抓好执法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主动性、进取心和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机制和纪律约束机制,确保每个执法人员明确法定权限,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