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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3月7日,甘井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区政府主楼835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倪金飞,副主任王旭国、赵信、周晓春、魏金荣和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赵云峰,区政府办、区环保分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同志列席会议。周晓春副主任主持会议,王旭国副主任作总结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王旭国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出发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有效推进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控制各项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力度还要持续加大,环境监管能力和手段仍需不断加强,等等。
    针对今后的工作,他强调,环境污染问题既是重大经济问题,又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发展要求,加大生态系统工程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守住生态保护的红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6?5”环境保护日等活动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普及,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形成人人保护环境、个个爱护环境的全民环保氛围。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河(段)长制等各类专项制度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权重,增强各部门的责任压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要以环保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或新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确保全区环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要不断优化环保队伍人员结构,加大环保法律法规专业培训,提升法治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落实《环保法》有关规定,定期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形成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化和常态化。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环保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解决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要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产业,对引进的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评批准、竣工环保验收等审批环节,从源头上完善防治污染的措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更加注重空气质量改善,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明确排放不达标企业最后达标时限,到期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严格执行“水十条”,深入排查企业违法排污情况和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偷排漏排、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各类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加强日常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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