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规定,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赵云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区政府及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燃煤锅炉和“水十条”整治、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和污染减排等工作,有效推进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环境保护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需要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环保设施历史欠账较多,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仍需加强等等。为此,建议区政府: 1.提高环保意识,践行生态发展理念。环境污染问题既是重大经济问题,又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发展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贯彻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先行的原则,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加大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守住生态保护的红线。同时,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充分利用“6?5”环境保护日等活动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普及,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环保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及问责制、环境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河(段)长制等各类专项制度机制,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全程跟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格局。环保部门要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环保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项目审批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对引进的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评批准、竣工环保验收等审批环节,从源头上完善防治污染的措施。另外,要严格落实《环保法》有关规定,定期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逐步形成接受监督的制度化和常态化。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环保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解决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 3.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完成迎检任务。要抓住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契机和难得的发展机遇,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察督办力度,逐项排查环保安全隐患,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或新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补齐环保短板,确保全区环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要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排查企业违法排污情况和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偷排漏排、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实现区域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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