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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7年05月05日

    4月24日,甘井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区政府336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倪金飞,副主任王旭国、赵信、周晓春、魏金荣和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戈,区法院院长温连生,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徽,区政府办、区城建局、区农海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工委主任、副主任和机关同志列席会议。8位区人大代表应邀列席。王旭国副主任主持会议,倪金飞主任作总结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经归纳整理,形成了关于以上两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另行发文)。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刘刚辞去大连市甘井子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倪金飞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文物保护事关文化传承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既是我们的法律责任,也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近年来,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举措,落实责任管理,在文物普查、保护、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倪主任强调,今后,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遵法守法和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自觉意识,加强对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区域历史文化教育,努力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协同部门任务,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协同部门各司其职的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科学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城市总体规划之中,严格设定文物保护红线,健全责任落实监督与考核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文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各级各类文物安全。要依法建立完善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文物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同时,强化对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对现有文物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力度,不断提升文物保护的工作水平。
    倪主任指出,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着大局稳定、社会和谐。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共治意识不断提升,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规范,食品安全执法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全区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中趋好。
    倪主任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典型案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批评、建议渠道,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技术保障。要下移食品安全监管重心,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区食安委统筹协调职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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