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
|
|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7年05月05日 |
|
甘井子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工委通过开展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455家,其中,农产品种植养殖5386户,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小作坊等13069家。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工作保障,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1.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区政府站在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乃至政治安全的高度,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积极搭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平台,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依法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了区政府与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与管理相对人、街道与社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了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监管全覆盖。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全区在5个涉农街道建立了8个农产品检测点、建有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中心一处、驻街市场监管所14个、大型市场监管所2个、院校食堂监管所1个。175个社区(村)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2016年,全区共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480.13万元,促进了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区政府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对外发布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警示等相关信息;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各种宣传材料,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利用媒体网络及政务平台等方式,加强企业、公众与监管部门三方互动,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我区食品安全宣传走在全市前列,食品安全公众满意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认知度和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三项指标位列全市首位,为食品安全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大整治力度,不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区政府大力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016年,全区共有84家企业被评为大连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为提高全区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创新食品监管新模式,推进各职能部门、街道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突出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对食品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网络销售四个重点环节的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效规范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2016年,全区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2次,取缔“黑窝点”25个,查获问题食品17.77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17件,罚没款 473.71万元;刑事立案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涉案金额约7000万元。共受理解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157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7万元,对9件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者发放奖金0.8万元。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持续提升,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食品违法现象屡禁不止,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不强,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使用违禁药物、滥用食品添加剂、私屠滥宰等现象仍然存在。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违规经营,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监管难度较大。 2.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滞后,监管体制不顺。食品安全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导致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面临执行难、结案难等矛盾和困扰。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由于上下监管体制没有理顺,职责交叉,多头部署,弱化了工作效率,影响了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效果。 3.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还未做到家喻户晓,还存在部分企业和群众对食品安全法了解不深、认识模糊的情况,全社会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差距,共同参与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 4.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与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由于我区管辖地域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多,任务繁重,加上三局合一后,食品监管事项不断增加,工作压力大,监管设备和监管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 三、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把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结合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教育,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和促进农产品种植养殖户、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严守法律红线。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为载体,发挥街道、社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的功能,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推动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鼓励消费者及时举报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形成社会共治合力,保障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 2.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每个人的安康和幸福。区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责任追究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整合执法工作,严密监管链条,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强化对污染源头、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消除风险隐患,推进对网络销售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制度化规范化监管,努力做到监管无死角、全覆盖。要坚持严查与重罚相结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坚决取缔“黑窝点”,充分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执法的威慑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3.加强能力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要加大检验检测设备的经费投入,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不断改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技术水平。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增强执法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化要求。要加强对街道、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三级监管网络,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