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教科文卫工委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区卫计局、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防治站、辽渔医院、部分地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10余家单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开展母婴保健各项工作,全区母婴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幼保健事业稳步发展。近年来,我区获得“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母婴保健工作基本概况 1.母婴保健服务机构概况。我区母婴保健服务体系由区、街、村三级网络组成,其中区级母婴保健机构4家、街道级25家、村级22家,共计51家单位。另外,从功能上划分,有助产技术服务机构3家、孕产期保健服务机构9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4家。 2.母婴保健从业人员概况。据统计,全区目前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工作人员共472人。其中,三级母婴保健机构的专业技术(妇保、儿保、计划免疫)人员267人,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人员82人,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的人员123人。另外,托幼机构有保健人员318人。 3.主要工作指标情况。2016年,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52%,住院分娩率100%,死亡率10.41/10万(1例,非产科原因)。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6.6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2.06%,计划免疫接种率99%,婴儿死亡率3.2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6‰。以上指标均在大连市规定的控制范围内。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8251人,男女性别比为107.00:100,在正常范围内。 (二)母婴保健工作的主要特点 1.加强领导,母婴保健工作保障有力。一是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区政府始终对母婴保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卫生、计生部门整合,实现了卫生部门保健服务与计生部门孕情管理的职能衔接和优势结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母婴保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等核心指标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二是政府财政投入逐年增多。2016年,投入妇幼卫生、防治防疫、计划生育的经费总额6258万元(占比全年卫生事业经费34.14%),用于免费检查接种、设备更新、增设妇产科床位、妇幼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现已建成8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确保母婴保健工作不断进步。三是母婴保健网络逐步健全。不断完善三级母婴保健网络,加速涉农街道各村卫生服务机构调整,实施“乡医退出”和集中接种,改善其母婴保健工作的薄弱状况。完成妇幼保健院和计生技术服务中心的资源整合,为其提升功能创造了条件。 2.规范管理,母婴保健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一是强化母婴保健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示范指导作用,全面展开对区内各级母婴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监测考核等工作,促进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建立孕产期保健质量控制、危重新生儿转运救治、托幼机构网片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安全。克服我区母婴群体庞大、居住分散等困难,创新方式方法提高产后入户访视率。三是严格执法。强化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执法职能,严格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审批准入,强化婴幼儿传染病、非法终止妊娠、胎儿性别鉴定等事件的监控,加大查处惩戒力度,规范母婴保健服务行为。四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将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纳入健康管理对象,免费为其提供健康检查,建立服务档案,跟踪疾病治疗,促进了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多措并举,母婴保健宣传培训常态化。一是广泛宣传。区政府及职能部门以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机构为阵地,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卫生防病纪念日等契机,通过义诊活动、“妈妈班”课堂、QQ微信群等形式,不断加大母婴保健法、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等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健知识,增强全社会及相关人群的母婴健康意识,为开展母婴保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加强培训。通过专题培训班、专干例会、外派进修等形式,积极组织基层母婴保健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及时学习更新业务知识,定期进行危重孕婴抢救、突发妇幼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演练,不断增强母婴保健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在贯彻母婴保健法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付出了大量艰辛的努力,使我区母婴保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1.母婴保健法的认知度和普及率不够。以涉农地区、流动人口为重点的部分群体,对母婴保健的自觉意识淡漠、相关知识缺乏,对母婴保健工作存在着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 2.婚前保健工作存在短板。婚前医学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首道关口。为了提高婚检率,自2003年国家取消强制婚检以后,我区于2007年开始实行免费自愿婚检(早于2010年国家实行免费自愿婚检),并采取宣传教育、在婚姻登记处现场采血等方法,动员有关人群参加自愿婚检,但收效不理想。孕早期建册工作也遭遇类似瓶颈。 3.存在高危重症孕产妇数量增加的现象。随着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高龄孕产妇比例不断上升,高危重症孕产妇随之增多。加之流动人口高龄孕产妇对高危妊娠的认知不够,产检意识薄弱,不按时参加产检,成为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率增加的潜在压力和威胁,需引起高度重视。 4.母婴保健专业人才匮乏问题严重。鉴于我区地域广阔、人口基数大的困难,以及医疗人才向三级医疗机构和股份制医疗机构流出的宏观背景,我区现有的母婴保健人才已经不能满足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的需要,群众对母婴保健的专业化需求也对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5.信息化录入工作不够统一高效。由于省、市信息化电子录入系统各异,基层工作人员存在重复劳动现象,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反而降低了重点工作的效率。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的母婴保健意识。母婴保健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婚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准婚人群参加婚检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高龄孕产妇、流动人口孕产妇的宣传教育,争取全社会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共同关注、上下联动、相互配合、资源共享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促进母婴保健事业健康发展。母婴保健工作是一项需要多部门联动、各机构合作的系统工程。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街道、社区(村)的密切协作,形成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强大合力。积极应对“两孩”时代的到来,建立相应的婚育、计生、托育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快调整、扩充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共同保障“两纲”确立的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3.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母婴保健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牵头协调卫计、民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尝试推行免费婚检和婚姻登记合署办公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婚检参与率,有效预防出生缺陷。二是完善母婴保健全程服务。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健全婚育监测机制,做好各环节有效衔接,建立涵盖婚、孕、产、儿等各阶段的全程“一条龙”服务链,努力提高母婴保健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高危妊娠管理。构建高危孕产妇的风险预警体系,加强针对高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对高危妊娠的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能力。四是推动母婴信息系统整合。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加速母婴信息系统整合步伐,实现信息完整准确、资源共享互通、跟踪服务到位。 4.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母婴保健工作能力。要把母婴保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建立人才引进培养的长效机制,人员编制、薪酬待遇适当向卫生及母婴保健队伍倾斜,加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及时补充后备力量,形成妇幼保健人才梯队。采取脱产培训、在职教育等方式,持续提升现有人员的技术、文化和职业道德等素质,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完善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方式,促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形成人才优势互补的良性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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