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4月至5月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对2013年至2016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反贪污贿赂工作职责,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转变执法方式,不断提升侦查能力,查处了系列涉及群众利益和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发挥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震慑作用,为经济社会 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至2016年12月,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案件41件79人,全部移交提起公诉并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近年来区检察院反贪局先后被评为大连市优秀反贪局和大连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16年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两大考评中名列第二名、全市名列第一名,实现了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新突破和新提升。 1.保证办案规模,不断增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区检察院根据上级院工作要求,紧紧抓住执法办案这一中心任务,始终把反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保证了办案规模稳中有升。一是突出办案重点。按照上级院关于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求,重点查处了征地拆迁、支农惠农、民利民生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类犯罪8件21人,打击效果突出。二是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区检察院高度关注在国企改制重组、国有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2013年来共查办此类大案35件、要案10人,大要案比例均超过上级院考核标准。三是努力挖掘窝案串案。通过对贪污贿赂犯罪链条上各类涉案信息的有效掌控,采取以案带案的方式深挖案件线索,共查处窝案串案10件37人。四是与上级院和上级纪委部门开展协作。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由上级院主导的“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主动同上级院沟通请示,依靠上级院的领导,顺利查办了重大案件3件10人。积极配合上级纪委等相关部门,经常抽调人员参与各类职务犯罪打击行动,获得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2.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反贪工作规范化办案水平。区检察院反贪局以 “立的准、诉的出、判的住”为反贪工作的基本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切实转变侦查理念。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由重侦查、重口供向初查侦查并重、供证相辅的办案方式转变,逐步实现精细化侦查模式。部分案件经过缜密的证据搜集和固定工作,证据链条完整充分,达到了零口供定罪的标准,反贪工作的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高。二是实行案件查办项目化运行。实行一个案件、一个项目、一个团队的工作模式,针对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并对办案的任务、标准、时限等进行量化,责任落实到人,提升了案件查办效率。三是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为提高讯问水平、文明办案及固定证据创造了条件;2013年至今在查办反贪案件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注重信息化手段在侦查中的应用。2013年以来,采取信息平台查询、手机话单分析、手机定位等方式,进行线索发掘、侦查取证,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五是坚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个案成因进行分析,查找涉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推进了国有资金管理等领域相关监管措施的完善。 3.配强办案力量,不断提升反贪队伍的专业化办案水准。区检察院在严惩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反贪队伍。一是保证办案力量。目前区检察院反贪局共设有三个科室,反贪干警17人,平均年龄39岁,骨干力量集中,具有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战斗力强。二是加强科技装备。全面推进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已配备了侦查包、手机检验系统、通信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多功能侦查取证系统等多种侦查设备和技术软件,为反贪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装备保障。三是强化人才培养。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案例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反贪干警法律专业知识和侦查水平。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全市反贪系统侦查技能竞赛中,连续两届获得三等奖,反贪干警获得各级荣誉20余项。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件线索不足,近年来48.6%的线索来源于上级院交办,举报线索逐年下降,线索不足是制约反贪工作开展的瓶颈。二是专业人才储备有待进一步提高,复合型、专家型、技术型人才短缺。三是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阻力,说情干扰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建议 1.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反贪工作力度不减。在面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队伍即将整体转隶的情况下,要全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保持反贪队伍的稳定。进一步加强侦查谋略和专业技能的研究和培训,增强突破复杂疑难案件能力,持续提升反贪干警的侦查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反贪队伍人心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围绕执法办案这一中心任务,按照上级院的考评要求和指示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反贪污贿赂工作职能,始终保持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保证反贪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司法环境,努力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要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落实高检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和参与热情。进一步完善对举报线索的搜集、整理、分析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3.排除阻力和干扰,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大力宣传并贯彻执行中办、国办颁布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努力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有效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围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宽查办领域,积极查处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破坏经济发展、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案件,切实维护秉公执法、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和政务环境,为建设法治甘井子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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