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卫计局局长王继满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甘井子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规,夯实工作基础,健全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推进母婴保健宣传培训常态化、管理服务规范化、保健水平优质化,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保障孕产妇和婴儿的生命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全区母婴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幼健康事业稳步发展。 会议指出,随着人民群众对母婴保健专业化需求的日益增长,以及“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我区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群众对母婴保健法的认知度和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婚孕前保健、高危妊娠管理等工作有待于完善;母婴保健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母婴保健服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为此,建议区政府: 1.强化政府职能,切实推动母婴保健事业健康发展。母婴保健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积极落实我区“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区、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母婴保健服务体系,加快调整扩充母婴保健服务资源,积极应对实施“两孩”政策所带来的新挑战,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2.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母婴保健服务水平。要加强母婴保健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健全婚育全程服务和监测机制,探索建立免费婚检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全面落实母婴生命安全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推动母婴信息平台建设与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母婴保健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母婴保健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考核激励机制,着力提升妇幼保健工作者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 3.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社会的母婴保健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以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哺乳期妇女和流动人口为重点,全方位、广角度地宣传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健康知识。要大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提高准婚人群参加婚检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做好符合政策夫妇特别是高龄人群的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努力形成贯彻母婴保健法上下联动、相互配合、资源共享、共同推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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