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徽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3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反贪污贿赂工作职责,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转变执法方式,不断提升侦查能力,查处了系列涉及群众利益和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发挥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震慑作用,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还存在着案件线索不足,反贪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办案水平仍需提高等问题。为此,建议区检察院: 1.加强队伍建设,持续保持反贪污贿赂的高压态势。在面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队伍即将整体转隶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保持反贪队伍的稳定,确保人心不散、工作力度不减。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突破复杂疑难案件能力,全面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反贪工作水平。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中心任务,严格依法履行反贪工作职能,始终保持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拓宽案件线索,不断提高反贪污贿赂的工作实效。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司法环境。要进一步贯彻高检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人保护、奖励等制度,努力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查处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和参与热情。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进一步完善对举报线索的搜集、整理、分析制度,扩大办案成果,不断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3.提升工作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贯彻执行中办、国办颁布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努力排除办案阻力和干扰。要自觉把反贪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格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着力查处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的贪腐案件,切实维护秉公执法、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和政务环境,为建设法治甘井子做出新的贡献。 |